108.07.24 程序理性的建構與土地正義的落實-內政部聽證教育訓練及實務交流分享座談會
108-07-20 17:00
秘書室
程序理性的建構與土地正義的落實-本部聽證教育訓練及實務交流分享座談會
本部為落實憲法正當行政程序之要求,以及司法院釋字第709號、第739號解釋之意旨,依行政程序法及審酌審理之都市計畫、重要濕地、海岸管理、都市更新、土地徵收及市地重劃等案件性質,訂定發布本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透過制度整備、知能培力以及資訊公開三大方向,從無到有建立本部推動聽證之量能。107年1月及2月本部「新竹公道三」及「桃園航空城」2案聽證會議,即是本部聽證推動及落實論辯式民主的實際展現。為持續強化本部聽證作業之推動,特於本年6月20及21日假228國家紀念館舉辦為期2天之聽證教育訓練及實務交流分享座談會,相關參訓學員除本部各單位(機關)同仁外,更擴大邀請各地方政府辦理土地徵收、都市計畫、都市發展及市地重劃等業務之人員參與。
第1天(6/20)主要以聽證之教育訓練為主,上午課程即由本部法規會林怡菁組長講授「本部聽證作業要點之設計理念及重點釋義」,林組長分別就作業要點之設計背景、理念與各點之內涵逐一說明,透過林組長精闢而富邏輯性的授課方式,讓參訓之學員了解本部擬訂之舉行聽證作業要點內涵以及背後蘊含的精神,俾利未來將該要點落實於實務推動之中。
另為了讓參訓學員能進一步瞭解本部聽證作業之推動與規劃,於同日下午邀請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陳姿穎律師,就「我國聽證制度建立及本部聽證作業推動之歷程」進行授課,陳律師於研究所時期即以建構適時且正當的聽證程序作為其研究領域與範疇,在此課程之中,她現身說法,將過去學術研究以及於本部服務期間協助推動的工作實務進行結合,從聽證的功能、行政機關的角色定位等觀點切入,探討行政機關在進行與人民權益相關之行政處分應該如何踐行聽證程序,之後再就聽證的樣貌、元素等進行解釋,最後陳律師將本部推動聽證之始末重點式說明,讓學員瞭解如何籌辦一場聽證,讓立場不同的人與政府部門,有機會經由這個場域相互溝通、理解,降低對立,甚至找到一個更佳的解決模式,強化決策的正當性。
第2天(6/21)則採座談會形式進行實務經驗分享,上午安排由本部營建署、桃園市政府及新竹市政府分享本部首案及次案聽證之籌備、執行以及地方政府配合情形,本部營建署廖耀東組長以該2案聽證主辦機關之立場與心情,從正式聽證前置作業與聽證展開到終結,直到最後提供作為決策參考等作業,進行完整的全貌分享,廖組長提到,本部身為土地法、土地徵收條例及都市計畫法的中央主管機關,在「正當法律程序」的建構上責任重大,「新竹公道三」以及「桃園航空城」為本部推動聽證的首案與次案,也是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一個審理作成交付聽證決議的案件,外界高度關注,2案聽證的辦理讓不同立場、觀點的人能以和平、理性的論述,彼此吸納不同意見,落實論辯式民主,降低對立,為往後聽證作業的辦理,打下成功的基礎。而桃園市政府朱沅若專門委員及新竹市政府許志瑞科長,則分別就身為該2案之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角度與立場,對本部2場聽證進行分析與探討,提供相當多的想法與建議。
一場聽證會議之進行能否順利,除了主辦單位的縝密作業外,另一個靈魂人物即是聽證主持人,在本日下午分享會即邀請本部第1屆聽證主持人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林明昕教授、民揚法律事務所高烊輝律師、宏道法律事務所蔡志揚律師就主持「新竹公道三」及「桃園航空城案」2案聽證之參與對象、正式聽證會議前的準備與會議進行之程序控管及總結報告製作等面向進行心得分享;另亦邀請同為第1屆聽證主持人之政治大學法律系傅玲靜副教授擔任與談人,分享她對該2案聽證之側面觀察與想法,並提出許多國外聽證制度案例的對照與優劣分析,同時也提出未來我國聽證推動所可能面臨的課題,供與訓的同仁們參考與思索。
聽證,一個可以讓不同立場的意見獲得理性論辯的場域,不僅聽證過程全程資訊公開,聽證總結也呈現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已達成或未達成共識的觀點,提供了政府機關政策推動之重要參考,對於加速審議程序有正面的幫助,本次聽證教育訓練及經驗分享座談會之辦理即希望透過課程分享,讓參訓夥伴擁有不同的思惟,也期待經由強化政府部門行政程序的正當性,獲得社會大眾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推動量能,共同形塑與落實理性論辯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