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3.17 109年全國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普遍持平
108-12-31 10:28
地政司
109年全國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普遍持平
109年各直轄市、縣(市)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出爐了!內政部統計全國公告地價較107年調降0.66%,全國公告土地現值則較108年調升0.72%,相較上期及去年而言,仍維持平穩。
內政部表示,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分別為課徵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的參考依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市場買賣案例或收益實例價格查估,經召開說明會及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後,於1月1日公告。屆時民眾可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網站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詢。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財政來源,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調整,著重促進稅賦公平合理,也有助於財源挹注,以利地方政府統籌運用。
依據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每2年必須重新規定地價,而地方政府調整時主要是參考過去2年土地市價變動幅度,並綜合考量地方財政需求、民眾地價稅負擔等因素作最後決定。109年全國的公告地價扣除臺中市大幅調降之外,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為20.92%,與107年之20.02%相當。
又109年公告地價臺中市調降20.06%,據市府表示是因多方考量各項因素審慎評議,同時兼顧地方施政需要、財政收入與人民稅賦負擔,致這次公告地價降幅較為明顯。
內政部指出,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的參考,土地所有權人可參考109年公告地價,在增減20%範圍內,於109年1月2日至1月31日申報期間內,向各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申報地價,如果未申報,將以公告地價80%作為申報地價,經核定後的申報地價將作為年度課徵地價稅的計算依據。申報地價除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政機關洽詢、申報外,也開放持有自然人憑證民眾可於申報地價期間至內政部地政司線上申辦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申報。
公告土地現值部分,根據內政部統計,109年與108年相比,各地方政府普遍隨當地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情形調整,以連江縣3.29%及桃園市2.12%調幅較大,其餘縣市均微幅變動,預計全國平均調升0.72%。調整後公告土地現值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全國平均比例由91.64%提升至91.94%,僅澎湖縣、新竹市及金門縣3個縣市未達9成。
至於個別宗地公告土地現值方面,109年全國最高價宗地與108年相同,為臺北市信義區台北101金融大樓,109年公告土地現值達每平方公尺179.9萬元,每坪約595萬元。
發稿單位:地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