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3.26 杜絕實價登錄造假 最重可處100萬罰鍰
杜絕實價登錄造假 最重可處100萬罰鍰
發布日期:110-03-23 19:10
單位:地政司
今(23)日有媒體報導「登錄高價、隱藏低價」、「附贈裝潢家電墊高房價」、「假合約」等實價登錄造假手法,對此,內政部表示,今年1月總統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條文,已賦予主管機關查核權,施行後對於價格疑有不實個案,將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調貸款契約及資金流向等有關文件,確保交易價格真實正確;另將預售屋交易資訊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並將紅單交易納入管理且禁止轉售,違者最重可處100萬罰鍰。
此外,申報價格不實屢不未改正者,將按每戶(棟)連續加重處30萬至100萬元罰鍰;另就申報不實涉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部分,各地方政府亦會視個案情節主動移送檢調偵辦。內政部提醒申報義務人務必如實申報,以避免觸法受重罰。
聯絡人:科長 何圳達
聯絡資訊:02-23565264
發稿單位:地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