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5.11 內政部:預售屋修法無放寬平轉不受換約限制
內政部:預售屋修法無放寬平轉不受換約限制
發布日期:111-05-10 16:03
單位:地政司
針對今(10)日報載「預售屋換約限制再放寬,平轉可望不受限制」,內政部澄清,「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已於今(111)年4月11日送立法院審查,其中限制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部分,目前規定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在簽約後因重病長期療養等重大變故致無力繳款情形,經報請縣市政府核准外,均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並無放寬在無獲利情況下,依原契約價格轉售,可不受換約限制。
此外,為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住宅,目前草案仍維持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聯絡人:不動產交易科 陳進財科長
聯絡資訊:(04)2250-2159
發稿單位:地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