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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首波聯合稽查未查獲違規換約炒作 林右昌:預售屋違規率從9成降到4成
內政部在日前聯合行政院消保處、公平會、國稅局及全台19個縣市政府,於雙十連假前夕無預警發動中央地方預售屋聯合稽查。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本次聯合稽查為今年7月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上路後首次辦理,主要目的在稽查建案落實新法與預售屋相關交易規定執行情形,防杜房市違法炒作與不當行銷手法再起,以確實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經現場稽查結果,並未發現有違規換約及炒作情形。
林右昌指出,本次共稽查56個預售屋建案銷售案場,初步發現24個建案違規,約占全部建案4成,相較109年第1次聯合稽查時有高達近9成建案違規,顯示政府發動聯合稽查對於導正預售屋市場違規情形,確實已逐步發揮成效。若從違規類型來看,本次稽查又以代銷業者違反「代銷業者須設置專任經紀人」等管理規定情形,達29.4%最高。
林右昌表示,就本次聯合稽查發現的違規案件,將督請各縣市政府應以儘速查明、從重處罰、確實改正的原則查處,同時也籲請所有業者應加強自律、依法銷售,以共同營造一個優質有序,並讓民眾安心信賴的預售屋市場。
內政部說明,本次聯合稽查計8大重點,首先在配合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新增之限制預售屋換約規定部分,經稽查未發現建案業者有協助買方違規辦理換約或廣告情形。其次在禁止不動產炒作規定部分,現場並未發現有涉及炒作之具體事證。
此外,依規定銷售預售屋業者在銷售前應先將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報地方政府備查,這次稽查結果發現有1個建案未報備查即進行銷售,將予處罰3萬至15萬元;另稽查建案中有52個建案使用紅單(購屋預約單),依規定不得約定有保留出售或不利買方等事項,經查其中5個建案有違反規定情形,將按其違規紅單戶數每戶處罰15萬至100萬元。
內政部表示,本次稽查在買賣契約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部分最為特別。主要因自110年7月起實施預售屋契約預審制度,以及違規契約直接按交易戶棟裁罰規定,在縣市政府持續宣導稽核與業者配合落實改進下,本次稽查並無發現違規建案,相較第2次聯合稽查有高達85%建案違規情形,已獲得顯著改善。
此外,在本次稽查亦初步發現有3個建案業者疑似在廣告或銷售文件上有引人錯誤之虞(如平面配置圖廣告將管委會使用空間,違規變相作為遊戲室、健身房、瑜珈室等公共設施使用),將由縣市政府依規定程序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查處。
另在代銷業管理規定部分,本次稽查發現有1個建案代銷業者未置專任經紀人,1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中未註明業者名稱,將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直接處罰6至30萬元,其餘違規建案將限期改正。同時也發現有15個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將依建築法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
林右昌最後表示,從近期預售交易量數據觀察,已呈現交易趨緩,房價漲勢亦漸緩情形,顯示炒作行為已獲得有效抑制,內政部並將密切觀察預售屋市場情形,一旦發現有蓄意哄抬或重大違規,將迅查嚴處,並提醒民眾對於炒作行為提出檢舉,共同維護不動產交易秩序。
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content/10?mcid=4953